关于组织申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校2023年度申请工作,现将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3年度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31日开始,32016时截止。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4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23年度我校将依托常州大学进行申请,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务必按照依托单位申请进度要求进行项目申请。各相关学院部在120前将本单位拟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553886903@qq.com

2.项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和个人简历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苏州市职业大学),并与依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原来有账号的老师,需要进系统修改依托单位。在系统中未有帐号的申请人,在120前将申请人姓名、电子邮箱(登录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职称、角色、所在院部、学科/研究领域等字段的信息(附件2)发送至553886903@qq.com,由科技处统一委托依托单位为申请人添加帐号,申请人根据系统回复的邮件按提示进行操作。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62317474

财务咨询

6232722962327225

6232911262326961

62328485

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

6232723062328222

62329336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6232913362325932

6232556262328623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62326916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6892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交叉科学部

6232838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8410

财务局

62327229

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6959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8591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顾莹华老师联系,电话:66503817QQ  553886903

    附件1.各学院部拟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2.申报人员注册信息表.xls

科技处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