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有效发挥学校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近期召开苏州职业技术大学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校科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会员代表推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科学技术事业,富于改革创新精神,承认并遵守学校科协章程;
2.在校工作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教师、教学或科研管理人员;
3.在校工作的具有突出业务水平的教学或科研辅助人员,以及技术工人。
二、会员代表推选程序
1.会员代表需经二级学院(部)、部门民主协商、推选产生。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会员代表中一线科技人员、青年科技工作者、女科技工作者、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要占一定比例,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见下表,其中行政部门推荐代表名额及名单,以党支部为单位汇总。
学院(部)、部门 | 会员代表名额分配 | |||
正高 | 副高 | 中级及以下 | 合计 |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3 | 2 | 6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0 | 3 | 2 | 5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 | 3 | 3 | 7 |
管理学院 | 0 | 2 | 2 | 4 |
商学院 | 0 | 2 | 2 | 4 |
教育与人文学院 | 1 | 2 | 2 | 5 |
外国语学院 | 0 | 1 | 3 | 4 |
艺术学院 | 0 | 2 | 2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1 | 1 | 2 |
数理部 | 0 | 1 | 1 | 2 |
体育部 | 0 | 1 | 1 | 2 |
行政 | 17 | 17 | ||
合计 | 62 | |||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科协会员代表的推选工作,确保校科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推选出的会员代表原则上不能更换。
2.各学院(部)将推选的会员代表名册(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10月10日前交科技处324室,电子版发至zpei@jssvc.edu.cn。
联系人:张培 联系电话:66503817
附件:校科协会员代表推选名册(××学院)
苏州职业技术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