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6年3月18日省教育厅发布通报,对各高校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高校要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坚决破除“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等突出问题。要加快推进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机构、规范评估流程、合理确定费用分担机制,对拟申请专利进行全面、客观评估,科学决策申请行为,有效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规避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保障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阶段对我校教职工申请专利流程规定如下:
一、专利申请前评估
1.教职工在启动专利申请前,需认真填写《苏州职业技术大学成果披露和专利申请自评表》(见附件1),结合自身研发实际,对拟申请专利技术原创性、技术效果、市场成熟度、技术通用性、预计转化时间进行初步自评。自评表需经申请人归属学院(部)审核、签字确认后统一交到科技处。
2.教职工完成专利申请自评后,需委托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且具备专利代理或专利分析咨询服务范围的代理公司,对拟申请专利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正式的专利申请前评估表(见附件2)。专利代理公司出具的技术评估将作为专利申请的重要依据。其中非正常专利情况将作为学校对代理公司的评估依据。
二、专利申请线上填报
教职工完成专利申请前自评以及代理公司评估后,在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材料前须将专利名称、代理公司名称等申请信息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并同步上传《苏州职业技术大学成果披露和专利申请自评表》、《专利申请前评估表(代理公司专用)》,作为学校科研数据的重要支撑。
三、专利申请用章审批
科技处将进一步规范用章审批,严格专利申请把关,教职工在申请专利材料盖章时需上传《苏州职业技术大学成果披露和专利申请自评表》、《专利申请前评估表(代理公司专用)》、科研管理系统专利申请信息录入截屏,未经上传不予通过。
《苏州职业技术大学成果披露和专利申请自评表》、《专利申请前评估表(代理公司专用)》由学院(部)科研秘书统一收集,每个月向科技处报送一次纸质材料。
联系人:宋文娟 电话:0512-6650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