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大学校内绩效奖励分配试行办法(修订稿)>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职大委(2021)6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 <苏州市职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等四个办法的通知》苏职大委(2021)66号精神,现开展学校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完成单位必须包含苏州市职业大学。
2.申报成果形成期间主要完成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3.申报成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取得的科研成果。
4.所有科研成果需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填报(以下简称“系统”)。
二、成果申报程序
1. 所有科研成果申报人按照《2024年度科研成果申报须知》(详见附件1)要求填报科研成果,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4日—11月21日17点。
2.各学院(部)、部门于11月22日前完成本单位教师填报的科研成果审核工作。
3.科技处于11月27日前完成学校的科研成果审核工作。
4.科研成果汇总提交学术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著作需提供原件,专利证书、软件(作品)著作权证书彩色打印,由学院(部),各部门收集后于11月22日前交科技处。
2.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由各学院(部)、各部门负责汇总,须填写《苏州市职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意识形态审核汇总表》(附件2),学院(部)党总支签字盖章后,于11月22日前报送科技处。
3.各学院(部)从系统导出统计数据,形成《2024年度苏州市职业大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3),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于11月28日前报送科技处。
科研成果统计联系人:
文科学院(部):赵苏老师
理工科学院(部):顾莹华老师
行政人员:宋文娟老师
咨询电话:66503817。
附件:
2.苏州市职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意识形态审核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