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大学校内绩效奖励分配试行办法(修订稿)>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职大委(20216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大学教学建设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 <苏州市职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等四个办法的通知》苏职大委(202166号精神,现开展学校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完成单位必须包含苏州市职业大学。

2.申报成果形成期间主要完成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3.申报成果完成时间:2023121--20241130日取得的科研成果。

4.所有科研成果需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填报(以下简称“系统”)。

二、成果申报程序

1. 所有科研成果申报人按照《2024年度科研成果申报须知》(详见附件1)要求填报科研成果,系统开放时间为114日—112117点。

2.各学院(部)、部门于1122日前完成本单位教师填报的科研成果审核工作。

3.科技处于1127日前完成学校的科研成果审核工作。

4.科研成果汇总提交学术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著作需提供原件,专利证书、软件(作品)著作权证书彩色打印,由学院(部),各部门收集后于1122日前交科技处。

2.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由各学院(部)、各部门负责汇总,须填写《苏州市职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意识形态审核汇总表》(附件2),学院(部)党总支签字盖章后,于1122日前报送科技处。

3.各学院(部)从系统导出统计数据,形成《2024年度苏州市职业大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3),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于1128日前报送科技处。

 

科研成果统计联系人:

文科学院(部):赵苏老师

理工科学院(部):顾莹华老师

行政人员:宋文娟老师

咨询电话:66503817

 

附件:

1.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申报须知.docx

2.苏州市职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意识形态审核汇总表.xlsx

3.2024年度苏州市职业大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