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苏科资发〔202590号文件(以下简称《省通知》)和苏科资〔20253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授予数量不超过2个。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0项,二等奖不超过120项,三等奖不超过120项。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授予数量不超过10个。国际科技合作奖授予个人或组织不超过10个。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提名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贡献,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自然科学奖

提名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代表性论文专著公开发表2年以上,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的项目中。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科技进步奖

提名应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2年以上,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项目中。鼓励提名聚焦江苏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提名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个人。被提名人选在45周岁以下。

国际科技合作奖

提名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被提名人选(组织)应与江苏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

详见《省通知》,请务必仔细对照提名条件。

二、提名方式及组织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单位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院士等提名专家,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独立或联合提名。其中,省有关科教单位加大提名重大原创性成果的力度,而各设区市科技局主要提名本地企业、研究院所和市属高校牵头完成的重大成果。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采取市科技局遴选推荐和板块限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推荐数量另行通知。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各县级市(区)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家)。

三、工作进度及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由科研秘书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zhouyf@jssvc.edu.cn,纸质版交至惠和楼323周亚峰。

1. 59日前,科研秘书报送拟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对于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拟走市局遴选推荐的项目还需填写附件1(建议全部填写)。

2. 512日前,科研秘书报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提名书(附件3对应部分,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及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学院盖章),以及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材料(附件3对应部分,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及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学院盖章)。

3. 516日—522日(不少于7个自然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所在单位完成公示。我校教师参与其他单位的提名项目也须按照要求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方可提名,外单位的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外单位公章)由科研秘书在52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

5. 62日前,公示无异议的拟提名项目(人选)完成系统填报。

6. 66日前,提名项目(人选)在完成系统填报后,打印生成纸质版并按照按《省通知》要求签字盖章,报送至科技处。

四、科研诚信责任及廉政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承诺书。如有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以《省通知》为准,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周亚峰联系,惠和楼323,电话:0512-66873389

 

附件:

附件1.重点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推荐项目(人员)汇总表.docx

附件3.提名书模板及填写要求(OCR).docx

附件4.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556